中国早期的毽子竞赛会
2004-06-14 06:18:15 胡小甜

 

  毽子的历史,起码可上溯到明代。刘侗《帝京景物略》中就有“杨柳儿青,放空竹;杨柳儿死,踢毽子”的民谣,可见冬季的毽子活动在那时的北京已蔚然成风。过去,人们往往只把它当做一种饶有兴趣的娱乐活动,并不认为是一种体育活动。真正与体育挂上钩,可能还与南通举办的“毽子竞赛会”有关呢。
  南通民间,过去很盛行毽子活动,除去通常的单足立地的踢法外,还有跳、跷、跪、踩等各种花样踢法,但一直只是民间的一种休闲娱乐形式,直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举办了“毽子竞赛会”,它才算是比较正式地与体育挂上了钩。
  民国二十二年一月,南通市(当时称县)公共体育场与民众教育馆“鉴于民间原有体育必须提倡,发起组织公开毽子竞赛会”,并登出启事,征求报名,报名对象不局限于学生、儿童,凡是社会各行对此有兴趣的都可参加。原定赛期是二月九、十日,后因考虑到学生受课程安排限制,难以参加,因而决定将比赛改在星期天即十二日上午九时开始。届时有30多人参加了角逐,最终,通师实验小学(通州师范附属小学)学生王椿裳获得了总分第一名。当天下午还在公共体育场举行了发奖仪式。
   比赛结束后,组织者分析了参赛人不多的原因,认为一方面是多数民众有职业在身,没有时间前来参加比赛;另一方面是人们并没有认识到踢毽子是一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对此情况,两单位准备扩大宣传,同时还准备于秋季再举办一次大规模的比赛。当时的地方报纸公布了这个想法,可到了秋天,赛会并没有能如愿举行,以后就更没有听到比赛的消息了。
  有趣的是,在市区比赛后的第七天(二月十九日),石港(南通所辖县区)民教馆也仿效着举办了一次毽子比赛,这次赛会参加者竟多达98人。从这些现象来看,南通的示范以及事后的宣传工作,的确是起了作用的。
  近年来,踢毽子成为全民健身的活动之一,毽球竞赛也被作为职工体育的一个项目。尽管如今的毽球比赛与南通的这场毽子竞赛会没有多大直接关系,并且在比赛方法上也有所不同,但是我国毽子公开竞赛的先河极有可能就是因为这次比赛会而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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